非司法惩罚(第15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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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施非司法惩罚(NJP),指挥官必须确保被告被告知其上诉权。根据第十五条受到处罚的人可以通过适当渠道向适当的上诉机关提出上诉。
上诉时间安排
上诉必须在NJP强制执行后的五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上诉权将被免除。上诉期从NJP强制执行之日开始计算,即使所有或部分惩罚都被暂停。
如果被告认为可能存在可能使其在5个日历日内准备和提交上诉变得不切实或极其困难的正当理由,被告应立即通知对所察觉的问题进行处罚的官员并要求适当延长时间。强制执行NJP的官员应确定是否出示了正当理由,并应告知被告是否允许延长时间。
提出上诉的服务人员可能被要求在上诉待决期间受到任何限制性惩罚或额外职责,但如果上诉机关在书面上诉后五天(非工作日)内未对上诉采取行动,则除外已提交,如果被告有此要求,任何涉及限制或额外职责的未执行的处罚将一直持续到对上诉采取行动为止。
上诉的两个理由
只有两个上诉理由:惩罚是不公正的,或者惩罚与犯下的罪行不成比例。当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犯罪时,存在不公正的惩罚;当诉讼时效禁止合法处罚时;或任何其他事实,包括否认实质性权利,都会质疑惩罚的有效性。如果审查员的判断对于所犯的罪行来说过于严厉,则处罚是不成比例的。
一个认为他的处罚过于严厉的罪犯因此受到不成比例的惩罚,无论他的信是否巧妙地以精确的术语说明理由。
但是,请注意,考虑到诸如犯罪性质等情况,惩罚可能是合法的,但是过分或不公平;没有加重情节;罪犯的先前记录;以及任何其他减刑和缓解的情况。上诉理由无需在被告的上诉信中巧妙陈述,审稿人可能必须推断出信中隐含的适当理由。在巧妙的绘图技巧或不正当的收件人或其他行政违规行为不是拒绝将上诉转发给审查机关的理由。
如果收件人链中的任何指挥官都注意到行政错误,那么在指挥官认可转发上诉的情况下,应该纠正这些错误。因此,如果被告人没有在指挥系统中向所有适当的指挥官发信,那么指出错误的指挥官应该只是重新上诉并转发上诉。他不应该将上诉发送给被告重新起草,因为上诉应该立即转发给审查机关。
实施处罚的官员不应通过背书寻求“捍卫”上诉的指控,但应酌情解释证据的合理化。例如,该官员可能选择相信一名证人对事实的说明,而不相信另一名证人对相同事实的回忆,这应包括在背书中。该官员可以适当地将与案件有关的任何事实作为对审查当局的帮助,但应避免对被告进行无关的性质暗杀。
最后,在决定施加NJP或所施加的惩罚金额时所犯的任何错误都应由该官员纠正,并在转发背书中注明纠正措施。即使采取了纠正措施,仍必须将申诉转发给审核人。
作为一个初步问题,应该指出的是,NJP不是一个刑事审判,而是一个行政程序,主要是纠正性的,旨在处理轻微的违纪行为,而没有军事法庭的定罪耻辱。因此,适用于第15条听证会的举证标准是“优势证据”,“超出合理怀疑范围”。
程序和证据错误
程序错误不会使惩罚无效,除非错误或错误否认了实质性权利或对此类权利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如果一名罪犯没有得到适当的警告,他有权在听证会上保持沉默,但没有作出任何陈述,他并未遭受重大伤害。如果罪犯没有被告知他有权拒绝NJP,并且他有这样的权利,则该错误相当于否认实质性权利。
严格的证据规则不适用于NJP听证会。证据错误不足以证明证据不足,通常不会使惩罚无效。
律师评论
第五部分,第7e,MCM(1998年版)要求,在对任何超过O-3指挥官可能给予的惩罚的上诉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审查机关必须将上诉提交给律师考虑和建议。律师的建议是审查机关和律师之间的事情,并不构成上诉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现在大多数服务要求在审查机构采取行动之前由律师审查所有NJP上诉。
授权上诉行动
在上诉时,甚至在未提出上诉的情况下,上级机关可对行使处罚的官员所施加的惩罚行使同样的权力。因此,审查机构可以:
- 全面批准惩罚
- 减轻,减免或搁置惩罚以纠正错误
- 出于宽大的原因,减轻,赦免或暂停(全部或部分)处罚
- 驳回案件(如果这样做,审查人员必须指示通过判处处罚来恢复被告人失去的所有权利,特权和财产。)或
- 授权重新审理存在重大程序错误,而不是发现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强加NJP。
然而,在重新审理时,所施加的惩罚可能不会比原始程序中所施加的惩罚更严厉,除非在原始程序之后发生的其他罪行被加入原罪行。如果被告人虽然没有依附或登船,但在原审程序中放弃了要求军事法庭审判的权利,他可能不会在重审期间对这些同样的罪行主张这一权利,但可以主张重新审理任何新的罪行。
审查机关完成行动后,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结果。
资源:
来自的信息 手册 军事司法与民法
第15条,被告要求法院审判
了解轻微违法行为的非司法处罚(NJP)以及被告要求根据第15条进行军事审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