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军队服役期间成为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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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成员并有兴趣成为美国公民,您可能有资格根据“移民和国籍法”(INA)的特殊规定申请公民身份。
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专门为现役军人或最近出院的军人创建了一个简化的流程。
军人的公民身份要求
通常情况下,非公民必须在美国有五年的合法永久居留权才能申请。与美国公民结婚至少三年的非公民可以在居住三年后申请。
但是,特殊规定适用于武装部队成员。根据INA第328节,在美国军队服役的人员(包括现役,后备军或国民警卫队)可以根据他们目前或以前的美国军队服役申请入籍。
申请人必须在光荣的条件下服务或与服务分开,已完成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兵役,并且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审查入籍申请时成为合法永久居民,作为N-400表格。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申请归化,经修订的1952年“移民和国籍法”第328条规定,申请人可免于在美国境内任何特定居住期或实际存在期,只要申请是在申请人仍然在军队服役或在光荣的解雇后六个月内服役。
敌对行动期间的公民服务
在2001年9月11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任何在美国武装部队中享有现役资格的人,直至宣布的日期,均有资格根据“敌对行动期间的服务”法定申请入籍INA第329条对入籍要求的例外情况。
因此,即使有一天光荣的现役服务,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公民身份,无论他们作为居民多久。
INA第329条也适用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朝鲜冲突,越南冲突和沙漠盾牌/沙漠风暴行动中担任现役的服役人员。
军事成员的死后公民身份
根据INA第329a条,在宣布的敌对行动期间因在现役状态下光荣地服役而死亡的非公民服务成员,其死亡是由于该服务引起或加重的伤害或疾病,有资格获得遗腹入籍。
死后公民身份的申请只能由亲属或其他代表代表已故的服务成员提出。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则该个人在其去世当天追溯到美国公民。
INA第319(d)条规定,在美国武装部队中以现役状态荣誉地死亡的美国公民的未亡配偶入籍。在这些情况下,在美国不需要事先居住或在实体存在申请。
美国公民身份要求
要获得入籍资格,您必须是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CIS将对其进行评估。
法律要求申请人证明对英语的理解,包括在英语的普通使用中阅读,书写和说出简单的单词和短语的能力。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对美国历史,原则和政府形式的基本原理有所了解和理解。
申请流程
每个军事设施都应有指定的联系点来处理您的申请并证明您的军事或海军服务认证申请(N-426)。您应该通过您的命令链查询该人是谁,以便该人可以帮助您处理您的应用程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