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警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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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务的早期历史中,个别公民主要负责维护他们之间的法律和秩序。那些担任警察和治安法官的人自愿这样做,通常不会为他们的服务付钱。 Shire reeves或治安官被全职雇用来监督他们在英格兰及其殖民地县的郡内的执法活动。几个世纪以来,这些实践在世界各地的警务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几个世纪以来,基于松散的社会控制系统运作良好,特别是在农村和人口较少的地区。然而,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期,美国和英国的主要城市出现了人口爆炸。骚乱和内乱很常见,而且越来越明显的是,需要一种更具永久性和专业性的执法形式,这种形式将带有政府的官方权威。
现代警务的起点
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新近发展的犯罪学领域的人,包括法律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及其助手,开始呼吁建立一支集中的警察部队来保护公民并维持秩序。也许是专业警察部队最有力的倡导者是罗伯特·皮尔爵士,他是1820年代担任英国内政大臣的国会议长。
1829年,皮尔在伦敦建立了大都会警察局。随着伦敦警察部队的成立,皮尔被犯罪学家和历史学家广泛认为是现代警务之父。英国警察仍然亲切地称为“Bobbies”,以纪念他的名字罗伯特。
早期公众反对警察部队
一个集中的,专业的警察部队的概念最初是一个艰难的销售,并遇到了巨大的阻力。公众担心警察部队基本上会像军队的另一个部队一样行事。结果,有一种可以理解的不愿意同意被许多人认为是占领军的人控制。
为了克服这种反对意见,皮尔因为应该组成一支警察部队以及一名优秀的警官应如何行事而制定框架而闻名。虽然他是否曾以任何形式的列表形式清楚地列举他的想法存在争议,但人们普遍认为他创造了迄今为止被认为是警务的主要原则。
警务原则:警务的原因和方式
经常被称为“皮尔原则”,坚持认为:
- 警察的目的是防止犯罪和维持秩序。
- 警方依靠公众的认可和信任,以有效地开展工作。
- 警务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区自愿遵守法律。
- 警方必须坚定不移地履行职责,坚持法律,保持公正,避免被公众舆论所左右的诱惑。
- 只有当其他形式的说服失败时,才能使用武力和物理控制作为最后手段。
- 警务人员必须记住,他们也是公众成员,他们的目的是服务和保护公众。
- 任何警察部队效力的真正衡量标准不是所采取的逮捕或警察行动的数量,而是没有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
获得公众对警察的支持
皮尔的努力在缓解公众恐惧和担忧方面非常有效。除了维持治安原则外,皮尔和他的支持者还采取了其他措施,以确保专业警察与军方之间有明显的区别。警察穿着蓝色制服,与皇家武装部队鲜红色相反。他们被禁止携带枪支,并且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公众信任的重要性给部队成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警察在美国的演变
现代警察部队的这一概念很快就进入了美国,尽管它并没有像在伦敦那样完全实施。在下个世纪及以后,警察的概念在美国发展了Sir先生的原则和思想。罗伯特·皮尔及其追随者在全球各地的执法专业人员中得到了阐述,并得到了官员和犯罪学家的一致好评。
现代警察部队的就业机会
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罗伯特·皮尔爵士等人的努力,犯罪学领域已经大大扩展,为新的创新铺平了道路,并为执法和刑事司法领域的职业生涯创造了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