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CA法案可能会迫使雇员延长带薪休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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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员工都希望偶尔休假一次,特别是当他们累积了带薪休假时间。带薪休假或PTO也是员工接受公司工作机会的主要因素。 PTO越慷慨,公司就越能吸引那些重视工作与生活平衡的候选人。尽管雇主向工人提供带薪休假目前并非强制要求,但大多数人都知道休假对于更健康,更快乐的员工队伍的重要性。
加利福尼亚州的新就业法正在改变雇主如何提供带薪休假的方式,并且即使他们想要节省PTO,它也可能迫使员工休假。
健康工作场所,健康家庭法
“健康工作场所,健康家庭法”是加利福尼亚州新的带薪休假法,所有雇主都必须遵守。新法律要求所有拥有至少一名雇员的雇主允许其雇员以每30小时工作一小时的规定费率累积病假。由于这项新法律,现在涵盖了兼职和临时工。该州的法律于2015年1月1日生效,但员工无法在2015年7月1日之前开始累计病假。
新法律允许公司在六天内限制病假,但不要求他们这样做。法律还允许员工有机会以每年三次的工作限制使用病假,但不要求。根据新法律,员工可以利用生病时间为自己或家庭成员进行护理,治疗,预防性护理或诊断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在法律中被定义为父母,姻亲,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孙子女,祖父母或已注册的家庭伴侣。
谁有权请病假?
由于新的法律,许多公司很可能需要重写他们关于病假和带薪休假的政策。大多数公司只向全职员工或每周工作数小时的员工提供带薪病假。新法律要求公司为一年工作30天或以上的员工提供病假。这意味着如果符合每小时要求,病假法将涵盖全职,兼职,临时,合同,季节性和每日津贴的员工。
过度旷课纪律
许多公司因过度旷工而惩罚员工。其他人要求员工如果希望使用他们的病假时间找到替代品。新法律将不再允许这一要求。法律还规定,公司暂停,解雇或降级任何员工使用累积病假是违法的。
通知员工政策变更
由于新法律无疑会导致公司改变病假政策和带薪休假,因此需要在七天内通知员工任何变更。通知必须是书面形式。如果公司的现行政策符合新法律的要求且无需更改,则仍必须向员工发送书面通知,说明加利福尼亚州新法律的要求。
季节性员工的问题
在新法律和季节性员工方面会出现问题。新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因任何原因离开公司,并在一年内返回公司工作,则必须将他们之前累积的所有病假时间都还给他们。如果雇主允许雇员在季节性工作结束时兑现其累积的病假时间,则该要求无效。如果员工只工作60天,离开并在一年内重新雇用,他或她将不会开始累计生病时间,直到再工作30天才能满足90天的试用期要求。
这里的底线是,在加利福尼亚州经营的雇主现在必须为所有在一年中工作至少30天的员工提供病假。员工必须全年使用此带薪休假,以确保他们不会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