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离职守和遗弃可能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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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完全准确地说出一个逃兵或缺席的成员在返回军事控制后会发生什么。在民用领域,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地方检察官(DA)决定当一个人被指控犯罪时会发生什么。在军队中,该决定由个别指挥官做出。在审查了案件的所有情况,与被告人交谈并与其高级顾问和JAG(法官辩护律师)办公室商议后,指挥官决定如何处理遗弃和缺席案件。
指挥官如何处理遗弃问题
指挥官有很多选择可供选择。指挥官可以施加第15条(非司法处罚),可能会处以罚款,限制或惩戒,或降低等级,然后允许该成员返回职务。指挥官可以施加行政解雇,通常具有一般或非荣誉条件(OTHC)排放特征。指挥官可以施加第15条规定的处罚,然后立即通过行政解雇程序进行处罚,从而解除肩膀上没有条纹的人和/或处以罚款,以便他们在口袋里掏钱很少或没有钱。
或者,指挥官可以通过军事法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如果是这样,指挥官可以选择召集简易法院(极不可能),特别法庭或军事法院。如果指挥官选择简易法庭,则最高刑罚仅限于分娩30天,没收三个月的工资一个月,并减少到最低工资等级。如果指挥官召集特别法庭,最高可能的处罚是12个月的监禁,12个月没收三分之二的工资,减少到最低工资等级,以及不良行为解除。
如果指挥官召集军事法庭,则最高刑罚是“最高可能的惩罚”部分所述罪行的最高刑罚。
(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一名成员有其他清洁记录,并且缺席时间少于30天并且自愿返回,则允许他们留在军队中。这样通常会受到第15条的惩罚。
(2)如果一名成员缺席超过30天但少于180天,并自愿返回军队,则可以采取任何一种方式。如果对缺席(例如严重的家庭,经济或情感问题)有“合理”的解释,并且指挥官认为该成员具有未来潜力,则指挥官可以选择允许该成员留在军队中。否则,行政解雇是最可能的情况(可能与第15条处罚相结合)。
(3)如果该成员缺席的时间少于180天,而擅离职守/遗弃状态因逮捕而终止,则最有可能的结果是行政解雇,在非正常条件下(OTHC),可能与第15条相结合惩罚。如果该成员缺席以避免危险服务(例如部署到伊拉克或阿富汗),最有可能出现军事法庭。
(4)如果该成员缺席超过180天,并自愿返回军事控制,则可以采取任何一种方式。根据缺席情况和成员之前的行为和表现,指挥官可以决定行政解雇(可能与第15条处罚相结合),或者通过军事法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如果提交审判,假设没有其他严重指控,指挥官可能会召集特别法庭,这将限制最高刑罚。
(5)如果一名成员缺席超过180天,并且由于逮捕而终止缺席,则最有可能采用军事法庭。
假设没有其他严重指控,在大多数情况下,军事法庭审判遗弃/擅离职守,成员可以要求“代替军事法庭”,这意味着他们同意接受其他人 - 非常光荣的条件(OTHC)行政解雇,不与之抗争(即放弃他们参加董事会听证会的权利),以换取未经军事法庭审判。
请记住,上述规则并不是硬性规定。它们只是我近年来的一般观察。正如我前面提到的那样,最终决定如何处理军事犯罪的个人是该单位的指挥官,该成员在返回军事控制后被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