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MJ第92条:未遵守命令或规定
Тренувальний тур III етапу Всеукраїнської олiмпiади з iнформатики 2018 2019 навчальний рік
“统一军事司法法典”第92条是“未遵守命令或规定”(书面或陈述)。当不能或不愿执行分配给军事人员的工作时,这被视为失职。这样的例子就像在值班或看守/哨兵时睡觉一样简单,醉酒或自我伤害到无法履行其职责的程度,以及苛刻如射击自己以摆脱所需的职责,部署或其他工作的元素。此外,在无辜的非战斗人员或自己的部队受伤或被杀的错误中执行一项工作可能是失职。
第92条规定:“任何受本章约束的人─
(1)违反任何合法的一般命令或规定;
(2)了解武装部队成员发布的任何其他合法命令,且不遵守该命令;要么
(3)履行职责时遗弃;将由军事法庭指示处罚。“
元素。
(1) 违反合法的一般命令或规定.
(a)实际上存在某种合法的一般命令或规则;
(b)被告有义务服从;和
(c)被告违反或未遵守命令或规定。
(2) 不遵守其他合法命令.
(a)武装部队成员发出某项合法命令;
(b)被告人了解该命令;
(c)被告有义务服从命令;和
(d)被告未能遵守命令。
(3) 渎职履行职责.
(a)被告人有某些职责;
(b)被告人知道或合理地知道有关职责;和
(c)被告人(故意)(通过忽视或有罪的低效率)在履行这些职责时失业。
说明。
(1) 违反或未遵守合法的一般命令或规定.
(a)一般命令或规则是一般适用于武装部队的命令或规则,由总统或国防部长,运输部门或军事部门正确公布,以及一般适用于该命令的命令或规则在整个指挥部或其特定分区发出的人员,由下列人员发出:
(b)根据第92条第(1)款具有授权的指挥官发布的一般命令或规则,在另一名官员接受指挥时保留其作为一般命令或规则的特征,直至其以其自身条款到期或通过单独行动撤销,甚至如果由一名军官签发,他是一名将军或旗帜军官,并由另一名不是将军或旗帜军官的军官担任。
(c)一般命令或规则是合法的,除非它违反宪法,美国法律或合法的上级命令或出于某种其他原因超出发布它的官员的权力。 看到 第14c(2)(a)段对合法性的讨论。
(d) 知识 。不需要声明或证明对一般秩序或规则的了解,因为知识不是这种犯罪的一个要素,缺乏知识也不构成辩护。
(e)中 可执行性 。并非所有一般命令或条例中的条款都可以根据第92条第(1)款予以执行。根据第92(1)条,仅提供一般指导或执行军事职能的建议的规定可能无法执行。
- (i)具有一般军事管辖权的人员;
- (ii)指挥的将军或旗帜军官;要么
- (iii)上级(i)或(ii)的指挥官。
(2) 违反或不遵守其他合法命令.
(一个) 范围 。第92条第(2)款包括武装部队成员可能签发的所有其他合法命令,违反这些命令的行为不适用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一条或第九十二条第1款。它包括违反不是一般规定的书面规定。 也可以看看 上文第(1)(e)分段(如适用)。
(b)中 知识 。为了犯这种罪行,一个人必须对命令或规章有实际的了解。通过间接证据可以证明对秩序的了解。
(C) 遵守秩序的义务.
(一世) 来自上级 。一名武装部队成员,其级别为另一名武装部队成员,是该成员的上级,有权发布命令,该成员有义务在与一支武装部队的委任军官相同的情况下服从。为第89条和第90条的目的,为另一支武装部队成员的高级军官。
(ⅱ) 从一个不是上级 。如果被告有义务遵守命令,例如由哨兵或武装部队警察成员发布的命令,则不遵守非上级的合法命令即属违反第92条第(2)款的规定。
(3) 渎职履行职责.
(一个) 义务 。条约,法规,法规,合法命令,标准操作程序或服务习惯可以规定义务。
(b)中 知识 。实际的职责知识可以通过间接证据来证明。如果个人合理地知道职责,则无需显示实际知识。这可以通过法规,培训或操作手册,服务习惯,学术文献或证词,持有类似或更高职位的人的证词或类似证据来证明。
(C) 废弃 。当某人故意或疏忽地履行该人的职责或当该人以无能为力的低效率履行职责时,该人在履行职责时就会失去意义。 “故意”意味着故意。我指的是故意和故意的行为,特别是意图行为的自然和可能的后果。 “过失”是指有义务使用适当注意的人的行为或不作为,表明缺乏合理谨慎的人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行使的那种程度的照顾。
“有罪的低效率”是效率低下的,没有合理或正当的借口。
(d) 无能 。如果不履行这些职责是由于无能而不是故意,疏忽或有罪的低效率造成的,那么一个人在执行职务时不会失业,并且可能不会根据本条收费,或以其他方式受到惩罚。例如,如果新兵未能获得武器资格,那么在步枪训练和整个射击过程中认真尝试过的新兵并不是在履行职责时被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