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勇猛单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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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勇猛单位奖是一项着名的奖项,表彰在一次行动或短时间内对美国武装敌人采取行动的非凡英雄主义。单位奖励相当于为个人行动赚取银星奖。最高单位奖是总统单位奖,其中Valorous Unit Award是第二高奖。
勇猛单位奖的描述
陆军勇猛单位奖的缎带上有一个金色的月桂叶框架,周围有11条条纹,银色星勋章的图案。第一个条纹是3/8英寸的Old Glory Red,其次是1/16英寸的群青蓝,1/64英寸的白色,3/32英寸的群青蓝色,3/32英寸的白色和中心条纹3 / 32英寸的Old Glory Red。然后条纹以相反的顺序重复。陆军勇猛单位奖的飘带与银星奖章的彩带相同。
标准
获得勇猛单位奖的行动必须在1963年8月3日当天或之后发生。作出裁决的行动必须涉及与对方外国军队的武装冲突,或者该单位在武装冲突中与友好的外国军队一起服役。美国不是交战方。
英勇的程度,决心和 esprit de corps 获得陆军勇士部队奖所需的奖励程度小于获得总统部队奖状的必要程度。但是,在实现其任务的危险条件下,接收单位必须在参与同一冲突的其他单位之上和之外得到承认。
所需的英雄主义程度与在类似情况下将银星授予个人的理由相同。长期参加战斗任务或参加多个作战场地或空中任务是不够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单位参加单一或连续的行动时,奖励是有必要的,这些行动涵盖相对较短的时间跨度。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否则不能在任何延长的时间段内合理地执行授予引用所需的行动。
一个大于营的单位很少会达到这种装饰的奖励资格。
谁可以穿呢?
该奖项所引用的所有单位成员均获准佩戴陆军勇猛单位奖的标志。该徽章被认为是与引用行为有关的个人装饰,如果他们继续作为该单位的成员,则被批准佩戴。与该单位一起服务的其他人员被批准佩戴该标志,以表明该单位是陆军勇猛单位奖的获得者。
陆军奖励和装饰根据陆军条例600-8-22中的指导批准。陆军规则670-1中可以找到适当佩戴军队奖项和装饰的规则。
在AR 840-10中可以找到关于显示guidons和旗帜以及飘带供应的单位奖励的政策。
历史
1965年对单位奖励计划进行了审查,以便根据USMACV指挥官的要求,扩大功勋单位表彰的能力,以包括勇敢的行为。这项研究发现,奖项计划确实存在差距,因为杰出单位奖状被授予英勇主义行动的英勇行为,这将保证尊敬的服务十字架给个人,并且没有较少的单位奖励英雄主义。
建议扩大单位表彰的能力,以包括英雄主义行为。审查的这一建议未得到DCSPER的批准,而是于1966年1月7日向CSA发送了一份备忘录,建议采用陆军勇猛部队奖来表明战斗中的单位英勇行为等同于获得a银星给个人。工作人员于1966年1月12日批准了这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