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者附属权利的简短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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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权利(“子权利”)是作者合同的一部分,对作者和图书出版商的收入至关重要。
什么是附属权利?
在书籍合同中,作者指定出版商以书籍形式出版其作品的权利(例如精装书)。术语“附属权利”是指作者授予出版商除了主要格式之外还对其书籍(“作品”)进行“子许可”以进行各种格式和改编的权利。
本书合同概述了协议授予的附属权利,并概述了出版商(来自第三方许可人)收到的转发给作者的子许可费用的百分比。
附属权利是本书出版商和作者的重要辅助收入来源。图书出版社的“子权利”部门负责向将要利用它们的各方出售附属权利 - 例如,预订俱乐部,有声读物出版商,外国出版商,电影制片人等。许多子权利销售交易于主要图书出版业贸易展全年举行。
附属权利的例子
有多种类型的附属权利,因为有讲故事的格式和平台。以下是图书合同中授予的附属权利的最常见示例:
- 第一系列:第一系列权利是指在报纸,杂志或其他期刊中使用本书的内容进行序列化,缩写,摘录,摘要等。 之前 这项工作以书的形式出版。第一系列作品对于出版一本热门话题或有争议的非小说类书籍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为该书创作出版前的营销“嗡嗡声”,以吸引读者在商店购买时购买。
- 第二系列: 第二系列权利是指在报纸,杂志或其他期刊中使用本书的内容进行序列化,缩写,摘录,摘要等。 后 这项工作以书的形式出版。
- 图书俱乐部: 这是指订阅簿俱乐部(例如本月图书俱乐部)购买的权利,它们向其订户提供低价书籍。根据协议,图书俱乐部可以直接购买图书或购买重印自己版本图书的权利。
- 权限: 这指的是重印本书的章节或部分(例如教科书或其他出版物)的权利。
- 贸易或大众市场平装书: 如果原创作品以精装版出版,出版商通常会出售平装版重印的权利。
- 其他书籍出版物: 指本书的特殊用途和市场的不同版本。例如,大型版本,邮购版本,高级版本,教科书或书展版本。
- 翻译: 例如,翻译权利可以由希望以母语出版该书的外国出版商购买。
- 电子书: 该子权利通常包括在任何或所有数字媒体上存储和检索书籍的文本和视觉。
- 录音: 有声读物和有声读物行业
- 纸制品: 某些书籍内容有助于用于记录卡,日历,期刊等。
- 商业和商品: 流行的书籍人物或书籍的其他元素有时可以在T恤或其他衣服,玩具,马克杯等中被利用。
- 性能: 有时被称为“戏剧性权利”或“电影和电视权利”,这些是戏剧化或适应电视,广播,戏剧,音乐,电影或视频作品的权利。这些权利通常保留给作者(而不是出版社),并且通常由专门从事戏剧性权利的二级代理商协商。
多年以前,电子书并不是一种格式存在,因此可以想象,新的格式将出现在子权利销售中。因此,要非常小心,避免与附属权利条款签订合同,这些条款在范围上看起来过于广泛或具有包容性,例如“以现在已知或以后开发的任何格式”。您不希望在不知不觉中泄露可能有利可图的权利。说到有利可图……
子公司的权利给作者多少钱?
对于一本受欢迎的书,子权利销售可以加起来,尽管最好能够缓和期望(关于出售一本书的电影版权,作为一个例子)。费率根据授予的权利而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作者应获得至少50%的次级许可权利。请注意,文学代理人可能能够协商更好的条款或保留您的样板合同授予的某些附属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