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银行的生活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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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使用中,生前遗嘱是由个人提前预防的医疗指示,期望他们可能患有严重疾病或受伤而且无法说话。他们通常规定了个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并且无法为自己说话而选择不进行复苏的条件。他们通常还指定一个医疗保健代理人,即有权代表已发出生前遗嘱的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事的人。
银行生存意志的目的
近年来,由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全球监管机构一直要求各种银行和金融机构制定所谓的生前遗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生前遗嘱表示如果实体破产并需要关闭,出售和/或分解,则应急计划在货架上。
这种计划经常讨论的一个方面是,它可能需要比主要跨国金融机构目前经常使用的更简单的公司结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和/或减轻监管负担。如果是这样,重组金融机构以促进生前遗嘱可能会严重降低其盈利能力,从而限制了他们提供信贷的能力,而且矛盾的是,他们的财务实力也在降低。
具有生活意志的意义
另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转折是,评级机构已经开始表明存在详细的生活意愿可能会迫使公司评级下调。原因在于,如果遇到严重的财务困难,监管机构可能会更容易让机构失败。事实上,生活遗嘱的许多理由是减少“太大而不能倒闭”的金融公司的发生率。
多德 - 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的通过
2010年多德 - 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要求拥有超过500亿美元资产的银行控股公司必须准备生前遗嘱并向金融监管机构提交。在通过时,超过100家银行和其他金融公司受到影响。许多在美国足迹有限的外国金融公司一直在寻求豁免,理由是它们不应被视为基于其全球规模的法律。美国最大的9家银行机构被要求在2012年7月1日前提交其生前遗嘱。
这些银行包括:
- 摩根大通
- 花旗集团
- 高盛
- 摩根士丹利
- 美国银行
- 巴克莱
- 德意志银行
- 瑞士信贷
- 瑞银(UBS)
这些银行计划的摘要应该可供公众成员查阅。这些生前遗嘱的亮点包括(根据“银行准备结束”, 华尔街日报 ,2012年6月26日):
- 计划必须每年更新。
- 监管机构可以要求更频繁的修订。
- 陷入困境的银行可能被迫筹集更多资金或限制增长。
- FDIC与美联储协商,可以打破陷入困境的银行。
规模较小的银行在2013年12月31日的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了自己的生前遗嘱。
也称为:破产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应急计划或解决方案。
历史背景:如果贝尔斯登(Bear Stearns)或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在2008年破产之前就已有生存意愿,一些观察人士认为,他们的业务本可以有序地减少,而不会引发随之而来的全球性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特别是,在没有广泛的金融和经济崩溃风险的情况下被视为“太大而不能倒闭”的金融机构的增长导致了这些公司所谓的生前遗嘱的概念,作为旨在避免此类危机的监管举措。在将来。